就业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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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发规定
发布时间:2024-04-0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了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因各种原因需要调换、补发协议书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由于用人单位或学生个人违约造成的需要补发协议书的,应按《关于毕业生违约的处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办理。

、因就业协议破损、污渍、盖章不规范或错误等原因需要调换的,由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附原破损污渍协议书,经所在二级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学生工作部审查批准后,予以调换或补发。

、毕业生协议书丢失的,办理程序如下:

1.毕业生在西安航空学院就业信息网下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申领表补办》,提交所在二级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若是招聘单位丢失的,招聘单位应出示证明。

2.将补办申请表上交学校学生工作部审核。

3.学生工作部在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并公布办理时间和监督电话。

4.毕业生本人到学生工作部办理新的就业协议书。

以上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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