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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诊断工作专题】附件3 陕西高校巡视诊断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2014-10-1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高校巡视诊断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教育部审核评估工作基本要求,结合我省高校办学情况以及人才培养工作特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工作依据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及我省实施意见,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系列文件、领导讲话,省教育厅有关工作安排,巡视诊断指标体系。

二、工作任务

对55所省教育厅管普通高校(本科34所、高职21所)进行巡视诊断,围绕人才培养中心任务,从教学工作切入,辐射到发展规划、办学思路、学科专业、师资队伍、管理运行、教育质量等关键领域,逐步扭转“办学思路功利化、学科设置同质化、管理方式行政化”倾向,推进高校深化改革、办出特色、内涵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工作原则

坚持“提高质量、内涵发展”的方向。

坚持“分类指导、一校一策”的方式。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的方法。

坚持“实事求是、独立客观”的方针。

四、工作职责

(一)专家组工作职责

1.制定巡视诊断指标体系。

2.“一校一策”开展巡视诊断,起草巡视诊断报告。

3.对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巡视诊断工作总体报告。

4.接受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咨询。

(二)首席专家职责

负责专家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方案、统筹安排、把握进度、巡回检查、组织研讨、审定报告、接受咨询等工作。

(三)组长职责

1.制定本组工作计划、日程安排。

2.安排专家组成员分工。

3.主持召开有关会议。

4.组织撰写巡视诊断报告。

5.负责统筹协调、后勤保障工作。

6.向首席专家汇报工作情况。

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四)工作助手、秘书职责

1.负责资料信息的搜集、汇总与核查。

2.协助首席专家或组长起草有关报告。

3.完成首席专家或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联络员职责

1.负责省教育厅、专家组与学校之间的联系沟通。

2.具体负责会务、交通、食宿等协调保障工作。

3.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程序

(一)学校自查。根据巡视诊断指标体系,学校开展自我检查,形成《自评报告》。提供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思路、教学工作、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撑材料。

(二)专家组巡视诊断。在审阅《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的基础上,通过深度访谈、集体访谈、听课看课、考察走访、文卷审阅、问题诊断、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巡视诊断。每所高校,进校工作3天左右。

1.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学校有关工作计划、会议纪要、教学档案等资料。

2.走访院系、职能部门、校内外教学实习实践基地、毕业生用人单位,视察校容校貌、教学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学生课内外活动等情况。

3.对专业设置、专业布局与结构、行业背景与特色等进行专业分析,诊断学校人才培养及教学工作。

4.召开不同层次的专题座谈会,对教师、管理人员进行深度访谈,发放有关课程建设、学风建设、学习指导、教师教学投入、学生学习投入等相关调查问卷。

(三)形成巡视诊断报告。每所高校巡视诊断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每位专家向秘书提交《个人巡视诊断报告》,组长组织专家组成员研讨形成《专家组巡视诊断报告》,经首席专家审定后,反馈学校、提交省教育厅。

(四)整改提高。省教育厅向高校发出整改提高意见,学校制定整改提高工作方案,报省教育厅同意后,组织开展整改提高工作。

五、工作安排

每个专家组试点巡视诊断2所高校,检测指标体系和工作方法的有效性和科学性,然后调整完善、全面推开。

部属、行业属、市属普通高校自查诊断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向省教育厅报送自查诊断报告。

具体进校时间,由各专家组提出,经首席专家统筹考虑审定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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