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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16级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根据教学处相关通知,现将经济管理学院2016级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申报及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学生入校以来参加的各类课外实践活动、获得各类奖励等,

具体项目参阅《西安航空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评分标准》(西航院字﹝2012﹞74号文件附件1)及《西安航空学院学生阅读学分实施办法》(西航教字﹝2018﹞12号)有关内容。实验室开放项目学分、阅读学分计入第九项“社会实践栏目”

二、认定流程

(1)学生个人申报:依照《西安航空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暂行)》(西航院字﹝2012﹞74号)中相关规定,请2016级本科生填写《西安航空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每人1份)以及学分支撑材料,以班级为单位进行5月18日前交至经管学院综合办公室(教学主楼0203)。

(2)学院审核:二级学院学分审查小组审查学生材料,依

据第二课堂学分评分标准填写《西安航空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登记表》。

(3)公示:教务处公示二级学院认定的学生第二课堂学分。有异议的学生可附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学分复议申请。

(4)教务处审核:审核二级学院上报材料,认定第二课堂学分。

四、进度安排

(1)学生个人申报时段:5月9日—5月18日;

(2)二级学院审查时段:5月9日—5月27日进行学分审查及认定,报送第二课堂学分登记表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3)公示期:5月28日—6月1日;

(4)教务处审核时段:6月2日—6月3日;

(5)二级学院网上录入学分时段:6月4日—6月11日。

五、注意事项

(1)请各班级、学生注意资料提交时间节点,逾期自行负责。

(2)其他事项见教务处通知。

经济管理学院

20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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