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即日起开展课程重修工作,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重修范围
重修范围见《西安航空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第一条,本学期重修学生名单以及课程见附件。
三、重修安排查询
有重修课程的学生自行登陆教务系统查看课表,按照学生课程列表中备注栏内容参与重修,学生对重修有疑问咨询:
经管学院综合办公室:84229504,教务处:84251171。
四、注意事项
(一)重修课程与本学期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的,学生应于重修开课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上传重修免听申请(重修免听申请见附件)。免听申请须本人在申请人处签字。提交申请以后,需要联系重修的任课老师,教师在教务系统里线上审核通过后,二级学院审核。
重修开课后不再办理重修免听手续。重修免听的学生应主动联系任课教师,按时完成作业、参加平时考核和重修考核。未办理重修免听手续且缺课学时达到重修课程学时1/3以上的,任课教师应取消其考核资格。
(二)重修的学生在课程结束后与低年级相同课程的期末考试同时、同卷进行。重修考试与期末考试冲突时,学生应参加期末考试,并于重修考核前办理重修课程缓考手续,参加课程学期补考。
(三)其他事项以学校规定为准。
经济管理学院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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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邮编:710077 电话:029-84229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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