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即日起开展课程重修工作,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课表查询以及时间安排
(一)重修安排查询
3月25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看课表以及课表下方教学任务中的备注栏,查询任课教师及上课时间、地点。
(二)体育课、实验课、实习(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课程重修,不能选择免听。学生应提前与任课教师联系确定上课方式以及课程安排。
二、注意事项
(一)组班重修或跟班重修课程与开课学期所修读课程上课时间冲突,学生可选择免听重修。学生应于4月2日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申请重修免听并联系任课教师进行审批,课程负责单位审核、教务处备案后,可间断听课或免听。
(二)免听重修的学生应主动与任课教师联系,得到教师的指导,按时完成平时作业,参加平时考核和课程重修考核。
(三)申请重修的学生在课程结束后与低年级相同课程的期末考试同时、同卷进行,参加考试人数以教务处公布名单人数为准,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该课程的学分。重修课程不及格不安排补考,应当重新报名重修学习。重修考试与期末考试冲突时,学生应参加期末考试,并于重修考核前办理重修课程缓考手续,参加课程学期补考。
(四)其他事项以学校规定为准。
经济管理学院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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