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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18届专科毕业实习(实践)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3-14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了安排落实好我院专科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实践)工作,全面检验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自主创新、理论联系实际的精神,按照西航教字【20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的实际情况及人文学科的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一、毕业实习(实践)的总体安排

1.毕业实习(实践)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毕业实习一般由学校统一安排,毕业实习(实践)或在校内,或在企业进行,由学院负责具体实施。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原则上应到就业单位实习,毕业生在办理下厂实习离校手续前需将就业单位出具的到该单位实习的证明材料上交学院,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在该单位实习。

2.毕业实习(实践)统一安排在第六学期,并且按照教学计划制订的时间段来进行。(一般从第六学期开学开始,共计八周时间)

二、毕业实习(实践)的具体形式

毕业实习(实践)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安排在学校和合作企业的学生进入企业或在企业和学校分阶段进行毕业实习(实践),撰写毕业实习报告;二是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进行毕业顶岗实习,并撰写毕业实践报告。

三、毕业实习(实践)报告的规定及要求

1. 毕业实习(实践)应选择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岗位,该工作岗位能全面的检验学生的理论水平、职业素质及综合素养。实践报告的指导老师由教研室指定,学生的实践报告应全面反映所学专业及毕业实践的岗位要求,定期完成并经指导老师认可后方可评定成绩。

2.学生应在实事求是、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完成具有一定质量的毕业实践报告。实践报告应客观地就实习过程进行全面总结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和梳理,能结合企业实际给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实践报告由四部分组成:实习单位总体情况介绍;实习内容;意见和建议;实习心得和体会。

3. 毕业实习(实践)报告必须由校内老师指导完成,分中期报告和终结报告。中期报告一般在每年4月10日前以手写的形式交指导老师检查指导(中期报告写在横格稿纸上),终结报告一般在每年5月10日前以打印稿的形式交指导老师。(格式见附件4)

4、毕业实习(实践)应提交的资料

毕业生按照学校要求完成毕业实习(实践)环节后,应向指导老师提交下列资料:

1)表一:西安航空学院××专业毕业实践报告任务书

2)表二:西安航空学院××专业毕业实践报告评定意见表

3)表三:西安航空学院××专业毕业实践报告综合成绩评定表

4)毕业实习(实践)报告

实践报告要求:

实践报告要求层次清晰,文字简洁,内容包括实习单位总体情况介绍、实习内容、意见和建议、实习心得和体会四个组成部分,字数不少于6000字,正文字体为小四宋体,1.5倍行间距,封面部分标题为一号宋体加粗,其余为小四宋体,A4纸打印。

四、几点说明

1、毕业实习(实践)是正常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正常完成学业,顺利毕业的前置环节。

2、学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规定的格式要求上交给指导老师。

3、毕业实习(实践)期间学生应主动积极联系校内指导老师,定期(一般一个月)向校内指导老师汇报毕业实习(实践)情况,不主动联系老师的学生,校内指导老师有权对该学生的毕业实践(报告)成绩进行灵活认定。

4、本办法从2017届毕业生起开始运行,有关毕业实习(实践)的要求及材料见经济管理学院网站。

5、本办法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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