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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18届结业学生课程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根据教务处统一安排,现将经济管理学院2018届结业学生课程补考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及考试时段

4月1日至4月30日,每周周一、周二8:00—12:00,14:00-17:30。

二、换发毕业证书流程

1、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换发毕业证书申请及结业证书到教学主楼0205报名。因留校察看处分结业的学生,还应提供所在单位或地区作出的合格鉴定;

2、学生持报名时开具的准考证到课程负责单位或指定老师处参加考试;

3、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对2018届毕业生的毕业要求,换发毕业证书。

三、其他说明

1、因课程重修未取得毕业证书,但成绩已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换发毕业证书申请及结业证书,逾期不予受理。

2、毕业设计(含实习)不单独安排补考,学生应随2019届毕业生重新完成各教学环节。已于2018年10月完成返校补考报名并需要完成毕业设计(含实习)的学生,请尽快与报名时指定老师联系。

3、教务处负责往届(2018届前)有补考资格结业学生的报名工作。

4、《换发毕业证书申请》《准考证》《换发毕业证书学生名单汇总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2018届结业学生不合格课程统计表

经济管理学院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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